【原典】不廉,则无所不取;不耻,则无所不为。人而如此,则祸几乱亡亦无所不至。
——北宋·欧阳修《新五代史·杂传·冯道》
【注译】不廉洁就没有什么不想索取的,没有羞耻之心就没有什么不敢干的。人要是到了这种地步,灾祸、失败、混乱、灭亡就没有什么不会降临到他的身上。
【解读】冯道,自号“长乐老”,历任后唐、后晋的宰相,著有《长乐老自序》。上面的话是《新五代史》的作者欧阳修在写冯道传时的感慨。欧阳修说:“礼义,治人之大法;廉耻,立人之大法。”“为大臣,而无所不取,无所不为,则天下其有不乱,国家其有不亡者乎?”
【原典】举之以众,取之以公。
——北宋·司马光《资治通鉴·卷二百二十五·代宗大历十四年》
【注译】推举时凭众人意见,用人时出于公心。
【解读】司马光提出的“举之以众,取之以公”,是很有见地的用人之道。执政者如果都能做到这两点,就没有“遗贤旷官”的忧虑了。司马光还对“取之以公”作了诠释,说“用人者,无亲疏、新故之殊,惟贤、不肖之为察。其人未必贤也,以亲故而取之,固非公也;苟贤矣,以亲故而舍之,亦非公也。”这番话在今天仍然有借鉴意义。
【原典】禁之以制,而身不先行,民不能止。——战国《晏子春秋·内篇杂下》
【注译】用法令制度禁止的事情,统治者自己都不能身体力行以身作则,那么老百姓就不会停止做这类事。
【解读】这里说的是执政者、领导者只有带头遵守法令制度,以身作则,民众才会跟着遵守。正如孔子说的“子帅以正,孰敢不正”。
【原典】治本在得人,得人在审举,审举在核真,未有官得其人而国家不治者也。
——北宋·司马光《资治通鉴·卷一百三·晋纪二十五·简文帝咸安二年》
【注译】审举:慎重地推荐。核真:考核真实情况。官得其人:官位有了合适人选。治国的根本办法在于得人才,得人才在于慎重推荐,慎重推荐在于考察这个人的真实情况。每个官位得到了合适人选,国家却治理不好的情况,是不会有的。
【解读】“治本在得人”,明主贤臣深谙此道。前燕被前秦吞并后,秦主苻坚召见前燕尚书侍郎高泰,向他征询治国之道,高泰以上面的话答之。如何才能任人得当,高泰提出要“审举”、“核真”。通过“审举”、“核真”,就能选拔出德才兼备的臣属。如果真能做到这样,国家何愁不治!苻坚听后称赞高泰的主张“可谓辞简而理博矣”。
【原典】廉吏,民之表也。
——东汉·班固《汉书·文帝纪》
【注译】廉洁清明的官员是民众的榜样。
【解读】这是汉文帝刘恒的治政之要。作为皇帝的刘恒对廉吏如此重视,说明官员廉洁对巩固政权的重要。